校属各单位:
根据《重庆传媒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六章第四十六条第四款规定,学生:“在修业年限内未修完该专业教学计划,不能按期完成学业的;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且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学校拟对阿地里白克·吐尔逊等8位同学做退学处理。名单公示时间2023年4月10日—2023年4月1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致电教务处或以书面实名制材料交至教务处。公示期结束无异议者,学校将注销以下学生学籍。
联系电话:023-45612199,联系人:刘老师
公示名单如下:
重庆传媒职业学院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