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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传媒职业学院专升本报名规定

发布来源:    发布时间:2019-01-18 11:28:33   点击: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发[1999]9号)[2] ,教育部有关本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以及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了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高等教育内在规律相适应、不同类型普通高等教育相互衔接的教育体制,为了加强本院教风学风建设使部分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能够进入普通本科阶段学习特制定本规定。

   参与选拔的毕业班学生同时具备下列(一)、(二)、(三)、(四)、(五)款要求的,即具备报考资格;同时达到下列全部要求的,即具备被选拔资格。

   重庆籍市内外高校普通高职(专科)学历(已获得专科毕业证书)退役士兵应在市民政部门备案,且达到下列第(四)、(五)款要求,即具备报考和选拔资格。

(一)在校期间表现良好。若受过处分,但其处分影响期已过,并已被学校正式书面解除。

(二)成绩优秀。若考试考查课有重修或补考记录的,其重修或补考课程成绩应全部合格,在校期间存在长期旷课者取消报名资格。

(三)能正常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并按时获得专科毕业证书和通过毕业离校审查。

(四)身心健康,符合有关专业体检要求。

(五)自愿申请,学生本人回学校报名。

凡有未达到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和查实,即取消相应学生的相应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对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实施,最终解释权归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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