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宣传部是学校党委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履行如下职责:
一、全面负责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制定全校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计划,抓好协调检查落实。有计划地指导师生员工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时事政治。并及时提供理论学习参考资料。
二、协助校党委书记抓好党委中心组的学习,落实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不断提高领导班子成员的政治理论素质和领导能力。并安排和指导各二级学院(部)领导班子的学习。
三、配合党委组织部抓好党员教育,不断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同有关部门一起制定培养规划,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各级干部的政治理论素质、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
四、加强对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指导,具体负责学校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协调有关部门一起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及时宣传先进典型。
五、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定期了解和掌握大学生的思想动态,综合分析,提出对策;组织对重大思想理论问题进行研讨,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并及时交流、推广。
六、严格宣传纪律,把握舆论导向。负责学校网站媒体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对哲学社会科学类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的审批工作。加强对广播、校报、校园网、社团出版物、宣传橱窗等宣传阵地的管理。强化宣传舆论工作的纪律检查和业务指导。
七、负责全校各类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的协调工作,负责党委中心工作及各种会议、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八、负责全校宣传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总结、上报和对外联络工作。
九、完成校党委和行政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